美国税务风险管理
早在1998年,美国国内收入局(IRS)就实施了50年来规模最大的机构改革,按纳税人类型设置了4个业务局,又于2000年成立了大中型企业税收管理局(LMSR),专门管理14万多户大中型企业,约占当年美国企业总数的0.2%。大中型企业税收管理局的目标是通过公平执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针对纳税人的不同特点提供差异化服务。

1.大企业的界定标准
美国采用的是资产规模标准,IRS将资产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公司认定为大中型企业,由LMSR负责管理。同时,LMSR把这些大中型企业又分为两类:一是协调行业客户CIC,是指那些资产规模极大、经营业务类型多元化、管理环节繁多、关联方关系复杂而需要审计小组进行协作审计的超大型企业;二是一般的大中型企业IC,是指除了CIC以外的资产规模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按行业实行税收管理
LMSR按照自然资源,零食、食品与医药,重工业制造、建筑业与交通运输业,金融业,通讯、计算机与媒体业等主要行业设立5个派出分局,分别派驻各行业在全国最具代表性的地区。
对大中型企业实行行业化税收管理,不仅可以建立专门针对具体行业的一定层次的税收管理体系,使税务机关集中精力恰当评估行业中同类型企业的税务风险,做到行业中税法实施的一致性,更加有效地分配资源,提高行政效率,还能与具有行业共性的税务风险问题的纳税人进行更为有效的沟通,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
3.提供形式多样的税务服务
美国税务机关通过对大企业实行实时和预先管理来协调与大企业的关系,与大企业之间建立一种透明、信任、相互理解的“新型关系”。
完善大企业纳税服务机制,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差别需求,帮助大企业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防范税务风险。根据大企业的特点,重点建立内部税务风险控制机制、大企业涉税诉求机制、税务机关与大企业的沟通互动机制。
大企业可以在年度申报前要求税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当年度的特定问题进行检查,税务局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同时,允许税企双方签订一个非正式的备忘录,对检查的主要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以减少税务检查成本和纳税成本。
按具体行业帮助客户理解与之有关的纳税义务和责任,使之遵从税法;与行业专家建立长期联系,促进对纳税人的教育培训;改善纳税人的经营行为,为其解释常见的税务问题等。同时,运用行业问题解决方案(IIR)降低纳税人的涉税风险,主要是通过出版指南,解决影响一大批纳税人的经常发生的、纷繁复杂的税务问题。为了密切税企关系,美国税务当局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务服务。如哥伦比亚创建了国家税务局学校,向纳税人提供税法方面的指导。
4.风险评估指标的选取
不同类型的大企业具有不同的税务风险,有效的税务风险评估对于改善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是必不可少的。美国开发了筛选和工作量分类系统,通过与税务专家协作,持续更新公司风险评分模型,评估风险。
选取哪些风险指标成为风险评估的重要环节,在考虑到不同类型大中型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情况下,LMSR认为风险指标主要包括:首先,是否从事大量的跨国经营活动。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经济和税收法律环境极其复杂,因此面临更多的风险;其次,大企业管理环节的复杂程度,每一环节都可能发生涉税事项,较单一企业发生税务风险的可能性大;最后,企业的经营涉及到了很多特定类型的经济活动,而这些活动往往可以享受大量税收优惠,但企业是否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也成为风险评估的一项指标。
5.培养税务机关人员的执法能力
由于大企业一般是跨区域跨行业经营,面临非常复杂的税收问题,因此,税务行政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税收法规和财务会计等特定的知识和技术,美国LMSR制定了若干目标和战略以培养和提高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能力:首先,确定大企业税收执法人员应该具备的专业能力,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经常性的培训,例如,在2007年度对所有人员开展了财务报表方面的培训。另外,通过召开研讨会邀请各界人士共同探讨解决复杂税收问题的经验:其次,使税务执法人员充分了解各大企业的经营战略及其变化;最后,为税务执法人员提供各种工具,以使他们能准确、及时地回答大企业的税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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