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大部分企业税务风险意识依然淡薄

作者:虞先生 发布时间:2026-09-26 08:04:03点击:0

    目前我国税务风险管理已经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税务机关按照相关指导性文件协助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制度,提早预防和控制税务风险,防范企业出现税务违法行为。虽然政府部门与部分大企业均有所行动,但就整个社会来说,大部分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依然比较淡薄。这主要是由于部分企业一直崇尚的“关系税”、“人情税”等错误的纳税观念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转变,同时,纳税是现实的资金流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天然地具有少纳税、不纳税的倾向。企业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具体表现在:  

                                            

    (1)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税务风险不重视。相对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很多大企业治理层和管理层因税收法律意识淡薄、财税知识匿乏而对税务风险不予重视,甚至不承认企业存在税务风险。中小企业税务风险水平高,经常触发税法这根高压线,造成了较大的财务损失,有的甚至破产。

    (2)没有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但没有设立专门的涉税事项管理部门(处室),连专职税务岗位都不存在,大部分企业由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处理涉税事项,而且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由于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必然会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投融资决策过程中对税务风险缺乏整体考虑,2010年3月的“平安税务门”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3)部分企业对税务风险认识不够充分,忽视了其潜在的税务价值。例如,税收优惠政策没有用足,可能导致企业超前超额缴税,虽然多缴纳的税款能递延到以后期限,但同样会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造成企业的财务损失,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就时常发生类似损失。

    (4)风险偏好型企业比较倾向于追求税收筹划形成的直接的节税收益。这些企业往往忽视税务风险的特殊性,错误地认为税务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风险越高、收益越多,殊不知税务风险具有累积性,如不能有效控制或转移,一旦触及税法,产生违规行为,必将受到税务处罚、甚至受到法律制裁,蒙受更大的损失。

    (5)短期行为。据有关资料调查统计,当企业发生税务危机时,超过80%的企业往往通过“托关系”、“找路子”来解决当前问题。从短期来看,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能以这种方式得以解决,但就长期来看,这种做法实际是给企业留下了违法隐患并构成了一项新的税务风险。2007年四川长虹通过各种公关平息了“纳税风波”之后,2010年4月又被指存在财务造假嫌疑,随后四川省相关国税部门对长虹展开了税收调查,这直接导致长虹股价受挫,各路资金纷纷出逃。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7765126874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400-158-1318

二维码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