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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及业财税系统全面融合

作者:虞先生 发布时间:2026-01-13 07:37:43点击:0

    税务共享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应首先进行架构及功能的顶层设计,至少应当包括技术层、接日层、核心业务层和交互层四个方面。其中:核心业务层包括税金服务、发票服务等,重点强化税务管控服务的相关功能,例如税务风险管理、纳税筹划管理、税务共享体系、税务分析体系、风控全景视图、决策支持等;交互层包括税务首页、税务待办、税务智能提醒、消息提醒、移动应用和供应商门户等。         

                                    

    在建设步骤方面,税务共享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始终秉持充分调研、顶层设计先行、分阶段建设的思路,结合最新的信息化技术对系统进行迭代。分阶段建设内容如下:一是“方案建设、试点速赢”阶段,企业应对税务系统的整体功能架构进行设计,梳理业务流程,形成需求设计书和系统概要设计,实施系统开发,组织试点试运行。二是“系统完善、全面推广”阶段,总结试点成果,优化系统功能,攻克特殊场景业务需求,组织重点业务板块全面推广应用。三是“持续优化,深化应用”阶段,对系统需求功能全面回顾,对照系统深度优化系统功能,组织业务板块全面应用系统。

    同时,税务共享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注意打破信息孤岛,推进系统融合,优化数据流程,实现“横向贯通、纵向穿透、内外互联”,提升税务系统效能。坚持“需通尽通、能改尽改、可废尽废”的总要求,全面梳理在用信息系统,需要融合贯通的要全部融合,能够通过改造升级完成融合的系统要全部改造,针对不能升级改造又不能满足融合要求的系统要全部废止;按照“先融主干、后融支干”的工作方法,对业务系统采用“宜串则串、能并则并、兼顾发展”的思路进行升级改造,改变过去各部门、各单位各自为政、九龙治水的乱象,控制增量、减少存量;按照一个工作平台的主线,分阶段有序推进,最终实现“自主可控、分级治理、数据共享、工作减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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